今天在麻版看到一個場:
作者 fanxxxxxxxl (繽紛天空) 看板 MJ
標題 [缺人] 內湖 二缺二
時間 Sun Sep 18 00:25:47 20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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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在麻版看到一個場:
作者 fanxxxxxxxl (繽紛天空) 看板 MJ
標題 [缺人] 內湖 二缺二
時間 Sun Sep 18 00:25:47 20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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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麻將打了三四年,雖不能說是老江湖,但至少也身經百戰,各種狀況遇見了不少。
其中又以規則的爭議性造成的不愉快最為常見。
今天在PTT麻將版又看到一則黑特文,事件的程度其實也不算大,不過最近遇到了一個讓我比較有感觸的場合,也因此發了這篇文章做點整理。
僅就我平常比較看不過去的幾個狀況提出來說嘴一下:
常常看到版友都會說遇到某種狀況非常火,這些狀況往往都是因為 "規矩不好" 所造成。然而每個場的 "規矩" 又往往不一樣,喊碰不碰罰不罰?是否可以假溜?自摸不可以二段式?其他哩哩摳摳的不說(撞倒的牌能不能胡,打牌愛碎碎念,丟籌碼,洗牌很用力山小的),光是這三種狀況衍生出來的弊病,就足夠讓麻版每天都有黑文討論串可以瞧了。
在台灣16張麻將的牌局中,所謂的掩(眼)牌,就是當你聽牌的時候,就可以站起來觀看其他人的牌面。
因為掩(眼)牌涉及觀看其他人的牌面,為求公平以及其他因素,通常這時候有幾項限制必須遵守(至於這些規則是否被採用則看各個場主的習慣因地制宜):
1. 掩(眼)牌者必須聽牌,否則在牌局進行中被其他也掩(眼)牌的玩家發現你沒聽牌,當下你可能就必須以詐胡論,包牌。
2. 掩(眼)牌者不能過水,否則過完水之後又胡牌,則以詐胡論,包牌。
3. 掩(眼)牌者不能換牌,掩(眼)牌的人都已經看完別家的牌面了,如果還能換牌,就真是豈有此理了,而這項規則跟第四項規則有點類似。
4. 掩(眼)牌者不能槓牌,如同第三項的原因,掩(眼)牌等於對胡牌目標以外的牌無選擇權,因此就算你牌面上已經有三張相同的牌張,當摸到第四張一樣的牌時,除非自摸,不然只能乖乖打出去。
今天有把牌,牌局中段的時候
上家打二索,我要吃,然後捨六索
由於動作比較快,捨出後才聽下家喊碰